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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2006-07-21 14:02:50  证券时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9号”《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03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27日实施了2002年度配股方案,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28万元。根据《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现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9号”《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2001年末总股本193,500,000股为基数,向该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8,050,000股,实际配售总数为17,550,000股,配股价为5.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08.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8,426.28万元,该次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3]京会兴验字第26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将该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建设“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并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前次募集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金额及投入时间             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项目              2003年度      2004年度         合计      使用进度
 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       406.25       8,020.03       8,426.28     100.00%
             合计                   406.25       8,020.03       8,426.28
    上表列示金额显示,公司于2003年10月配股募集的资金已全部投入至《配股说
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项目效益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取得效    预计尚可取得               与承诺效益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效益合计                   备注
                                          益             效益                      差异
   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   5,293.80     1,911.62
                                                    2,270.00(*3)   4,181.62     1,112.18     (*4)
        期工程                (*1)     (*2)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承诺实现的效益系按照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可实现的税后净利润。
    *2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效益情况良好,于2004年9月开始对外销售,截止2006年6月30日,累计确认收入15,446.75万元,实现净利润1,911.62万元。
    *3该项目已全面竣工,截止2006年6月30日,尚余的开发产品已预收房款2,246.72万元,预计尚余的开发产品可实现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9,247万元及2,270万元。
     *4该项目已取得效益及预计尚可取得效益合计为4,181.62万元,与承诺效益差异1,112.18万元系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资金18,686.55万元与原计划投入资金20,550万元差异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06年6月30日)与《配股说明书》承诺投入情况对照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进度
  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            8,426.28                  100.00%
             合   计                      8,426.28
    注:公司2003年10月配股募集的资金为8,426.28万元,截止2006年6月30日实际投入“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的资金累计为18,686.55万元,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260.27万元,超出部分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2、《配股说明书》承诺投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计划进度
  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            20,550.00          2003年11月-2005年12月
             合  计                       20,550.00
    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的“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为20,550万元,公司2003年10月实际募集的资金为8,426.28万元,募集资金与项目总投资金额差12,123.72万元。根据《配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综上所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0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已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与《配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投资效益情况良好;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信息披露无差异。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