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7-24 13:52:07 上海证券报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77号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二楼汤臣大礼堂以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徐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341名,代表股份数6644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327名,持有65091264股,占公司流通股A股股本的24.18%;流通股B股股东14名,持有1357224股,占公司流通股B股股本的0.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过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将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24%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议案》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即公司唯一一名非流通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66448488股,意见如下:
同意:66268131 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99.7286 %;
反对:173299 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2608 %;
弃权:7058 股,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 0.0106 %;
其中流通股A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5091264股,意见如下:
同意:64914865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99.729%;
反对:173141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0.266%;
弃权: 3258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A股股数的0.005 %;
其中流通股B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357224股,意见如下:
同意:1353266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99.7084%;
反对:158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0.0116 %;
弃权: 3800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B股股数的0.28 %。
本次股东大会由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何敏智、屠磊、邓静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