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闽国资产权[2006]116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