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6]706号),同意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