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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6-28 14:41:03  证券时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7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2006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15:00至2006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2人,共拥有股份数86,515,3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0.0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拥有股份数59,584,8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7人,拥有股份数26,930,4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061%。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228,6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7%;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930,4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0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陈礼璠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独立董事周虹女士、章晓洪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参加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晓峰和宁波奥林灯饰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0,356,1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68%)因是本次所议交易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依据相关规定,回避了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陆平机器"43.80%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5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顾海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