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6-27 14:28:11 证券时报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6月26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彭益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周竞东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熊云开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袁楚贤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喻国明先生、胡志斌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伍中信先生、李肃先生代为表决。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与北京世纪光年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年")签署了《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42.67%的股权转让给世纪光年,经双方协商,转让价为3200万元。同时,世纪光年将对远景东方进行增资,增资额为1700万元。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关于本次增资的认购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远景东方49%股权,世纪光年持有51%股权。(详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