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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2006-06-27 14:00:35  上海证券报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两项新提案提交表决:公司大股东北京万东医疗装备公司(该公司单独持有本公司51.51%的股权)提出在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的临时提案。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提出的临时提案并通过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决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0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74,738,153股,占总股本14,430万股的51.7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许家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572,702.84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60,760.04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6,076.00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756,076.00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591,371.11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1,544,000.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9,095,979.15元。2005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05年底总股本14,4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7,21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1,880,979.15元结转至下年度。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以上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5、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经营工作计划》;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及投资计划》;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对北证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参股企业"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对其回收投资的可能性很小,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依据谨慎性原则,采用追溯调整法拟对这项投资补提减值准备1000万元,调整时间为2003年,继而调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00万元,调减2003年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追溯调整后,我公司2003年当年实现净利润为2413万元,200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6275万元;2004年可供分配利润为6340万元。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贺旋先生、钟义先生、许家驹先生、蒋达先生、张丹石先生、王万良先生、曹红辉先生、吴鹏先生、朱小平先生,其中曹红辉先生、吴鹏先生、朱小平先生为独立董事。王万良先生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进行分项表决:
    (1)选举贺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2)选举钟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3)选举许家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4)选举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5)选举张丹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6)选举曹红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7)选举吴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8)选举朱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4,735,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3,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卫华诚先生、汤胜河先生、孙登奎先生。孙登奎先生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进行分项表决:
    (1)选举卫华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2)选举汤胜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74,738,1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
    三、通报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大会听取了《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审验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