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做指引》等有关规定,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水泥厂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尽快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