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5月29日上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创辉先生主持,经投票表决,以5 票赞成, 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