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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06-05-27 17:40:44  证券时报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18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在江西万年县万年青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1#、2#湿法华新窑工艺设备陈旧落后,能耗大,生产成本高,以及为其储备的辅助材料及备品配件又不适用新窑的使用,公司拟将这部分固定资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对1#、2#湿法华新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357,800元,其账面原值58,053,337.74元,累计折旧46,600,848.43元,净值11,452,489.31元;对这部分备品配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7,275,300元)予以报废,报废后的处置和账务处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有关规定执行。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签定<房地产使用合同>的议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办公地已搬迁至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号: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办公大楼2、3层。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节约成本,方便工作,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愿意无偿提供办公楼中的2、3层给公司使用,使用期间发生的水、电、维修等费用由公司自己承担,从规范公司与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角度出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在南昌签订了《房地产使用合同》。详见公司同时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告”(2006-23号公告)。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明寿先生、汪波先生履行了回避制度。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