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5]34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情况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2006年4月21日,本公司大股东附属企业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以现金转帐方式归还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达凯塑胶有限公司委贷给其的300万元贷款。 二、截止2006年4月30日,本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余额为9561.96万元。清欠工作正按已制订的清欠方案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