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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5-15 16:17:29  证券时报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签名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随着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梅县荷树园电厂一期工程2×135MW煤矸石劣质煤发电机组建成投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资产规模及其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发电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公司相应地将发展战略调整为:在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及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政策,致力于发展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产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发展成为同时拥有火电、风电、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大型集团化新能源电力上市公司,为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效清洁能源。
    鉴于公司主业成功转型,公司核心主业确立为新能源电力产业的实际情况,经董事长宁远喜先生提议,拟将公司名称由“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GUANGDONGBAOLIHUA INDUSTRY STOCK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 LTD”,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不变。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公司实施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21105万股增加至27,436.5万股及公司拟更名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章程》全文进行了修订,并相应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届满,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举宁远喜、林锦平、叶华元、杨清文、叶碧玲、朱慈荣、叶耀荣、左传长、吴寿康、郭亚雄、陈德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左传长、吴寿康、郭亚雄、陈德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赖利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连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叶耀荣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春元、冀延松、孔维民、张少华已连任两届,不再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胡春元、冀延松、孔维民、张少华四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敬意和感谢。
    会后,董事会须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按法定程序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监管部门若无异议,则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提案提交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四、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长宁远喜先生提议,公司定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布)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远喜,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5年加入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曾任广东宝丽华集团广告部经理。1997年1月调入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宁远喜先生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锦平,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7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农业银行梅县支行、梅县雁洋镇政府工作,曾任深圳宝声电视机厂厂长。1997年起,在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第一、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锦平先生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845股,系公司高管股份,按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暂不上市流通,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华元,男,1951年出生,大学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房管局及梅县雁洋镇政府工作,曾任深圳宝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系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华元先生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845股,系公司高管股份,按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暂不上市流通,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清文,男,1952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梅县五洲城商场业务经理、深圳宝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杨清文先生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846股,系公司高管股份,按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暂不上市流通,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碧玲,女,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宝声电视机厂会计、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1997年起,在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叶碧玲女士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845股,系公司高管股份,按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暂不上市流通,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慈荣,女,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197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雁洋镇办企业及梅县五洲城商场工作。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经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朱慈荣女士任职的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与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朱慈荣女士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846股,系公司高管股份,按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暂不上市流通;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耀荣,男,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曾任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系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叶耀荣先生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左传长,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后,副研究员。曾获清华大学水利系工学学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10月—2004年10月曾作为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担任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具有在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等工作经历。现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处长,全国青联委员,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革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国际哲学与经济学学会会员、云南财贸学院教授、四川科技经济研究院研究员、TCL集团公司顾问等职。
    左传长先生与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寿康,男,1967年生,工学硕士、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1996年进入君安证券研究所从事证券研究工作,是国内首批行业公司研究员,对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治理及财务管理有深入的研究。历任君安证券研究所行业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现任联合证券总裁助理、研究所所长。
    吴寿康先生与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亚雄,男,1965年2月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教学科长、研招办主任、副处长。主要从事企业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具有上市公司工作经历。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江中制药集团外部董事(江西省国资委派出)。
    郭亚雄先生与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德棉,男,1962出生,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高技术风险投资市场研究”、“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自身风险问题研究”、中国证监会项目“加入WTO以后证券市场国际化问题研究”等30多项,并出版专著《风险投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等5部。曾任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部长、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深圳中新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裁。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投资研究所所长。
    陈德棉先生与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