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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5-15 16:18:18  证券时报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已于1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丘善中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共3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以签名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组织有关人员拟定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附件。
    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现经监事会提名,推举李志贤、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定。
    因工作变动原因,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丘善中先生、叶富中先生不再连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监事会对丘善中先生、叶富中先生在任期内勤勉尽职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敬意和感谢。
    以上决议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志贤,男,1964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梅县五洲城商场办公室主任、广东宝声电视机厂办公室业务主管、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系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李志贤先生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4,563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锦开,男,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梅县建筑设计室副主任。1999年加入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计师。
    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邹锦开先生未持有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