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在获得商务部批复同意后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至4月28期间每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9:30至200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1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4、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议案:《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6、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A股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08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A股份数为552,837,29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59.24%。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7,402,91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35.08%。 3、流通A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08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A股股份数为225,434,378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37.21%,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24.1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含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共6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71,720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2.59%,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1.68%; (2)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共9,0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9,762,658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数的34.62%,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22.48%。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五、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2,837,290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25,434,378股。 1、全体A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493,526,647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7%; 反对票59,086,475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 弃权票224,168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327,402,912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66,123,735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73.69%; 反对票59,086,475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26.21%; 弃权票224,168股,占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0.10%。 4、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结果 1 银河-渣打-CITIGROUP GLOBAL 20,466,005 同意 MARKETS LIMITED 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10,147,720 同意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6,371,286 同意 4 深圳市九思投资有限公司 3,870,020 同意 5 中国银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3,139,900 同意 6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 2,970,000 同意 式证券投资基金 7 交通银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2,580,760 同意 8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 2,200,000 同意 基金 9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 2,000,000 同意 基金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999,978 同意 七、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