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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4-25 16:00:42  证券时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4月21日上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5人,董事许振汉授权董事长邵志和表决,董事谢光亮因个人事务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邵志和董事长主持,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经投票表决三项议案均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按照国内会计准则计算,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2,100,200.79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62,442,00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041,713,963.52元。经本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