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认沽权证取得履约担保的公告2006-04-21 13:40:33 证券时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认沽权证取得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集集团")于2006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为:于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 股股东将获得由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无偿派发的认沽权证,派发比例为每10 股流通A 股获得7 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存续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18 个月、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满前5 个交易日、初始行权比例为1:1(即1 份认沽权证代表1 股中集A 股的卖出权利)、初始行权价格为10 元。
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中集集团流通A股总数605,866,438股,中远太平洋将以此为基数,向流通A股股东免费派发424,106,507份认沽权证。
按照《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深交所的有关要求,中远太平洋已经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出具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41,065,070.00元人民币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对中远太平洋在本次中集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中派发的认沽权证行权所需要的资金提供足额履约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