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06-04-18 09:18:18 上海证券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2005年末总股本12746.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人民币。
●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1日。
● 除息日:2006年4月24日。
● 现金红利派发日:2006年4月2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二、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5年度;
2、派息方案: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12746.7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73,3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1日;
2、 除息日:2006年4月24日;
3、 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06年4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开户营业部领取现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可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结算公司即将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晓莉;
咨询电话:025-84669999;
传真:025-84669899;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53号楼;
邮编:210002;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 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