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O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6-04-14 13:33:16 上海证券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O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点
2、召开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金仕顿大酒店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05年度报告;
7、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其2005年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
8、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9、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0、《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
1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12、《董事会工作规则》(2006年修订稿);
13、《监事会工作规则》(2006年修订稿);
14、。《独立董事制度》(2006年修订稿)。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和三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0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
2、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6年5月17日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 传真:0591-87077266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50001
特此通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3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