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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与协商结果的公告2006-04-12 11:08:12  证券时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与协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集集团")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6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通过走访投资者、网上路演、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在总结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如下:
    一、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从而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COSCO ContainerIndustries Limited的对价安排为:于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将获得由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无偿派发的认沽权证,派发比例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7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认沽权证的存续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初始行权比例为1:1(即1份认沽权证代表1股中集A股的卖出权利)、初始行权价格为10元。
    二、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事项
   (1)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依有关规定不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依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中集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特别承诺事项
    中远太平洋承诺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在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之前,取得深交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对认沽权证行权所需要的资金提供的足额履约担保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4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及刊登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