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4-12 15:39:13 证券时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谢光亮病假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选举邵志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长。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6票 0票 0票 不适用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陈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6票 0票 0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