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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4-12 15:39:13  证券时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4月11日上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谢光亮病假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选举邵志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长。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6票   0票   0票    不适用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陈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6票   0票   0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