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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06-03-08 14:10:0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6年4月11日(周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3月3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前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之股东,均有资格参加。具有出席资格而因故无法出席大会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提议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并提名以下同志为董事候选人:邵志和、彭乃店、许振汉、谢光亮、宗德纯、侯莉颖、李秋生。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提议第五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并推荐以下同志为监事候选人:庄创辉、熊兴农、张旭熙、邓康诚;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陈俊义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以上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授权人股权凭证出席本次会议。
    2、登记时间:2006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宜,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2293000—4718、4715
    传真:(0755)82294024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应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