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口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951,184股,占总股本的7.83%,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该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南京分行,作为7800万元贷款的出质,现该公司将其中8,000,000股社会法人股解除质押,并于200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目前, 南京港口经济发展总公司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951,184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