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公告2006-01-23 15:14:3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规划准字[2005]029号"文确认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并经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粤国税函[2006]29号"文审核及梅州市国家税务局确认,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2004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0.00元,2005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4,802,419.87元,公司本年度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14,802,419.87元。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