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五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2-07 14:26:0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5年8月15日在广东东莞御景湾酒店召开2005年度第八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其中,独立董事韩小京委托独立董事张立民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由本公司下属的一家香港全资子公司即CIMC Tank Equipment Investment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中集罐式储运装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在比利时新设全资子公司与博格工业公司(Burg Industries B.V.)的现股东Mr. Peter van der Burg和Mr. Cees van der Burg兄弟共同出资5000万欧元成立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本公司在新公司中占75%的股份,出资3750万欧元。Mr. Peter van der Burg和Mr. Cees vander Burg兄弟出资1250万欧元。由新公司收购Burg Industries B.V.100%的股权,并同意Burg Industries B.V. 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1亿欧元。
本次收购在取得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和欧盟的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二月七日(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与Peter合资成立新公司收购Burg IndustriesB.V.100%股权的决议”签字页)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