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06-01-19 13:55:29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刊登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周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30日(周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8楼多功能厅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05年12月30日(股权登记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本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A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A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A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A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A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附件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向流通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具体规则为: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A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照本公告附件1。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7楼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陈继
联系电话:0755-82297856 0755-82293000-4718 0755-82293000-4712
联系传真:0755-82294024
3、登记时间
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2006年1月23日9:00—1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参加网络投票。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向公司流通A股股东征集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31日9:00起至2006年1月23日12:00止。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2005年12月19日公告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昨日收盘价 买入价格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表决议案数量) (议案序号)
360029 深房投票 买 1 1元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029;
(3)输入委托价格1.00元。在“买入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深房投票 1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1元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深深房”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360029 深房投票 买入 1元 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深深房”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360029 深房投票 买入 1元 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深深房”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360029 深房投票 买入 1元 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
三、投票注意事项
1、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股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