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1-04 11:10:5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有否决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秋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9,129,1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70%。
2、本次会议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否决了公司关于收购长沙广达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3,3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40%;反对5,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其中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为关联方股东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54,05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1.43%;反对5,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4,05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1.43 %;反对5,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波先生
3、结论性意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