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自即日起办公地点正式搬迁至临安市锦城镇(青山湖桥头),公司对外联系方式变更为: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71-63759225、63759205 传 真:0571-63759225 董秘邮箱:yangzy@xinfupharm.com 邮 编:311300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