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5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巨潮网等媒体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并申请了股票自10月12日停牌,最晚于10月24日复牌。在此期间,公司通过热线电话、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东进行了积极沟通,为更充分听取各方股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股改方案,我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沟通情况并延长公司股票的停牌时间,具体复牌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