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互联网(hppt://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由于录入时的疏忽将“公司持有宝德科技国有法人股12,771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4.51%,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写成 “公司持有宝德科技国有法人股1,277.1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4.51%,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特此更正!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