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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2005-01-19 11:49:00  上海证券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全部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2月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4〗20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被认定为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依据该通知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2003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我公司2003年度所得税率将由原来的15%调整为10%,上述调整将对我公司2003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我公司将尽快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落实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