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出口买方信贷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2月12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深圳签署出口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信贷额度为十五亿美元,期限:自2004年2月12日起,有效期五年。 本次签署的十五亿美元出口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为目前本公司与银行合作模式中额度最大的合作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可为符合条件的本公司的国际客户提供信贷支持,用于采购本公司产品。这一合作有利于本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有利于本公司与银行、客户共同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