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申购中集集团2003年增发A股有关事项的公告2003-11-19 09:04:38 证券时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本次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21号文核准,并已于2003年11月14日在指定媒体公布了招股意向书摘要和网上、网下发行公告。根据发行惯例和本次发行公告,网上网下获配售股份登记不能通过同一席位号进行。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深交所的证券交易只能通过其委托证券公司的一个席位进行交易。为方便股权登记日持有中集集团社会公众股A股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本次申购,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QFII作为中集集团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部分和网下申购部分都通过网下进行;
2、QFII在行使优先认购权时,需要单独填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优先认购申购表》(见附件),明确愿意认购的价格和数量;
3、优先认购部分需要全额缴款,具体的缴款和退款时间参照网下发行公告执行;
4、通过网下对QFII在发行价格之上的优先认购部分足额配售;
5、QFII超过优先认购部分的申购仍需填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预约申购表》(见2003年11月14日公告),与其他机构投资者一起参与比例配售。
附件: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优先认购申购表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1月 19 日 2003年11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