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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2-18 11:34:10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7日在上海锦江小礼堂召开,公司监事应到5人,实到4人,监事长陆红贵因公出差,委托监事谢同伦出席会议并代为主持会议。
    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后,经认真讨论研究,一致认为:
    四届三次董事会《公司将建平路2号房地产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所持上海上菱燃油取暖器厂90%股权转让给上海上菱家用电器(集团)总公司的议案》和《公司向上海上菱房地产公司收购其所有的北张家浜路128号房产的议案》属关联交易,审议程序遵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程序规范,不存在产业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