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6月24日召开的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03年8月8日完成。本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简称自2003年8月18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上海电气(A股);电气B股(B股),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上 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