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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2005-01-19 12:38:08  上海证券报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根据本公司2003年5月29日的公告(编号:临2003-012),本公司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高速”)就本公司收购省高速持有的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福泉公司”)12.06%股权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收购价格控制在福泉公司12.06%股权相对应净资产值的120%(38893万元)以内, 最终定价待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近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企华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福泉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03)第074号〗,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福泉公司净资产帐面值为268,751.04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268,751.04万元,评估值为285,013.21万元,评估增值6.05%,福泉公司12.06%股权相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34,372.59万元。由于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为租赁经营,故本次评估范围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同时,中企华公司采用收益现值法对评估结果进行了验证,验证结果: 福泉公司净资产为335,918.59万元,福泉公司12.06%股权相对应净资产评估值为40,511.78万元。经过本公司与省高速充分协商并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等因素,双方确认本次收购价格为38,8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3年5月29日的公告(编号:临2003-013),本公司将收购省公司投资建设的泉厦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系统,交易价格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近日,中企华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03)第085号〗,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3月31日,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泉厦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系统资产帐面值为10,857.64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10,857.64万元,评估值为6,268.87万元,评估减值42.26%。交易双方确认本次收购价格为6,268.87万元。
    目前,本公司正向福建省财政厅报请核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03)第074号〗有关手续,上述两项交易亦须经2003年6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与上述交易有关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