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1-19 11:54:31 证券时报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3月27日13:30在山航大厦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董事高柱先生、苏中民先生未能参加,分别授权董事李俊海先生、郑保安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 《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 《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发生经营亏损,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融通资金的议案》。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和控股股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代为缴纳民航基础建设基金的有关承诺,董事会决定2003年度向山航集团融通资金金额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于年底前归还。本公司并将参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并签署相关的关联协议。鉴于国务院2002年6号文及财政部有关规定(财综【2002】33号文)已明确民航基础建设基金将于2003年底取消,并代之以航线有偿使用,所以2003年底后,山航集团将客观上消除进一步发生融通资金的基础。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待股东大会批准并签署相关协议后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公告。
七、 《关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同意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国际航空运输经营范围的批复》(民航运函[2003]187号),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从山东省始发至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司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已随文批复。
据此授权公司经管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和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该议案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关于租赁四架B737-300/700飞机的议案》。
根据公司机队结构调整的战略规划,逐步实现主力机型单一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经营租赁4架B737-300/700飞机的批复》(民航规函【2003】108号文),董事会决定短期经营租赁4架B737-300/700飞机,并授权公司经管层具体办理飞机租赁及相关事宜。
该议案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关于变更一架CRJ-200飞机租赁主体的议案》。
为加强与香港中富航空有限公司的合作,共同开发香港地区支线航空业务,公司拟将一架租赁的CRJ-200飞机的租赁主体变更为中富航空。飞机租赁主体变更后,与该飞机相关的权利义务同时发生转移。
董事会并授权公司经管层具体办理有关事宜。
十、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以30000元.人.年为基数,每工作日再发放400元津贴。
该议案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十一、 《关于调整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曾国强先生的提名,本公司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部分调整:
聘任于海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国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于海田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于先生、何先生简历已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