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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3-07-10 14:13:11  中国证券报

						    释义: 
  福建高速(本公司、公司):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福泉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经营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福泉高速公路: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 
  《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转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02年12 月31日,经营公司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经营公司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租赁使用福泉高速公路使用权,租赁年限30年,自2001年10月31日至2031年10月31日,年租金为人民币1360万元。同日,经营公司与福泉公司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该《转赁合同》约定经营公司以《租赁合同》的同等价格和条件将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转赁给福泉公司使用,转赁年限30年,自2001年10月31日至2031年10月31日,福泉公司每年10月30日前将租金直接转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银行帐户。因经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故该《转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3座5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榕木 
  主营业务: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 
  2、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榕木 
  主营业务:福泉高速公路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道路绿化、路牌租赁等。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签约方、日期、地点:2002年12月31日,经营公司与福泉公司于福州签订《转赁合同》。 
  2、 交易标的:福泉高速公路国有土地使用权 
  3、交易金额:该宗土地面积为10832466.29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1360万元,转租年限30年,自2001年10月31日至2031年10月31日。 
  4、定价政策:根据本公司2001年二届八次董事会和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收购福泉高速公路收费权具体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福泉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租赁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闽大地〖2002〗估202号)为基础制定。 
  5、交易结算方式:福泉公司每年10月30日前将租金直接转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银行帐户。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土地作为高速公路附属物,其使用权是高速公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福泉公司通过与经营公司签订《转赁合同》,明确和保证了福泉公司对福泉高速公路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认为:经营公司以同等价格和条件将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转赁给福泉公司,该关联交易在确保福泉公司运营资产完整性的同时,并未侵害社会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14日 

    福泉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租赁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福泉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三、估价目的 
  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福泉段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提供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 
  2001年10月31日 
  五、估价日期 
  2002年1月10日至2002年12月15日 
  六、地价定义 
  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则和本评估项目的具体要求,本报告出具的土地价格是指估价对象于2001年10月31日,宗地批准用途为高速公路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交通用地,评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三通”(即通路、通电、通讯)及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评估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拆迁后达到公路建设基本条件,并满足本报告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估价结果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位于福泉高速公路段10832466.29平方米用地,在2001年10月31日,评估设定用途为交通用地,评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评估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拆迁后达到公路建设基本条件,并满足本报告地价定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为: 
  单位地价:67.71元/平方米(合4.51万元/亩) 
  总 地 价:73346.63万元 
  大写金额:柒亿叁仟叁佰肆拾陆万陆仟叁佰元整 
  (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详见表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年租金的确定 
  经测算,福泉高速公路用地每年需交纳租金为1360万元。 
  九、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 名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码  
  范润强      98130016 
  池上洪      92130037 
  十、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负责人: 蔡少晖 
  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表1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闽大地[2002]估202号 估价期日:2001年10月3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划拨 
估价期日的 宗地名 土地使用证 宗地位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 评估土地面 单位地价 总地价 备注 
土地使用者  称  编号     置  的实际用 的用途     的实际开 的开发程 地使用 积(平方米) (元/平方 (万元) 
                  途            发程度  度    年限        米)        
福州高速公路有限 福泉高 闽国用(2002)字  福泉高 高速公路 交通 地面为 外三通 达到高速   
公司、莆田市高速 速公路 第0336号、闽国用 速公路        路基  内一平 公路建设 
公路有限公司、泉 主营部 (2001)字第    段                 基本条件 30年 10832466.29 67.71 73346.63 / 
州市高速公路有限 分用地 0591、0026号 
公司 
合   计     /   /        /    /   /   /   /    /   /  10832466.29 67.71 73346.63 /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制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场地平整            供电状况:各县市区供电局供给 
  周围道路状况:宗地外接各县市高速公路入口   排水状况:与各县市区市政排污管道连接或自然排放 
  供水状况:各县市区自来水公司供给       电讯条件:与各县市区市政通讯网连接 
  供热状况:无                 供气状况:无 
  3、规划限制条件:按规划条件建设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它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评估报告自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仅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福泉段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提供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依据。 
  估价机构: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