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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MDI项目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签约的公告2005-03-25 15:38:08  中国证券报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MDI项目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1月23日与巴斯夫亨斯迈上海异氰酸酯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联合签署了“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与美国亨斯迈公司签署了“上海亨斯迈聚氨脂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在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后三个月内,各方将按出资注册资本的15%出资,按比例预计本公司两项需投资入资金4410万元,在营业执照签发后的四十八月内,各方应按出资比例将注册资本全部缴付完毕。该项目计划于2005年年底建成。有关项目的具体情况本公司已作披露,详见2001年4月17日、2001年1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亚洲华尔街报。2002年9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