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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09-24 14:26:28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以通信会议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文件精神、上海证管办《关于推动上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全体董事一致投票通过该项议案。
    2.关于授权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闲置资产,适当收缩业务边界,变部分资产的浮赢为实赢,同时获取一定的现金流和处置收益,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进行下列资产的转让洽谈工作:
    (1)将公司尚持有浦发银行、巴士实业、新黄埔、交大南洋、上海邮通和招商银行法人股参照该些法人股公告的每股净资产,以合理的市场价格部分或全部转让。
    (2)将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总计产权面积约2891平方米,根据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的房产评估报告,并在评估价格的合理浮动范围内,按照市场价格转让上述部分或全部房产。
    除董事陈曼其弃权外,其余董事一致投票通过该项议案。
    上述资产的转让协议签署后,将提交下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