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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泛海:诉讼进展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与融创集团债券交易纠纷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此前以“18

海控 01”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

北京金融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与民生信托债券交易纠纷


                                 1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此前分别以“20

泛控 01”、“20 泛海 01”、“20 泛海 02”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公司、

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一)“18 海控 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民初 787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 司 向 融 创 集 团 支 付 “ 18 海 控 01 ” 债 券 本 金 人 民 币

1,567,378,687.50 元及利息 165,025,651.95 元及违约金;

    2. 融创集团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4,212,480,8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

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融创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案件受理费 8,924,703.25 元,由公司、中国

泛海、卢志强负担。

    (二)“20 泛控 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民初 788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2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 泛控 01”债券本金人民币 573,200,000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1,177,000,0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

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

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部分案件受理费 3,153,705.5 元,由公司、

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20 泛海 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民初 790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 泛海 01”债券本金人民币 816,400,000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883,000,0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

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

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96,012,62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

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

                               3
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部分案件受理费 4,320,272.99 元,由公司、

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四)“20 泛海 02”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2022)京 74

民初 789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 泛海 02”债券本金人民币 594,800,000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587,000,0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

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

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69,526,38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

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

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部分案件受理费 3,161,041.83 元,由公司、

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其他

                               4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

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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