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诉讼进展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与融创集团债券交易纠纷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此前以“18
海控 01”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
北京金融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与民生信托债券交易纠纷
1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此前分别以“20
泛控 01”、“20 泛海 01”、“20 泛海 02”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公司、
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一)“18 海控 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民初 787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 司 向 融 创 集 团 支 付 “ 18 海 控 01 ” 债 券 本 金 人 民 币
1,567,378,687.50 元及利息 165,025,651.95 元及违约金;
2. 融创集团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4,212,480,8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
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融创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案件受理费 8,924,703.25 元,由公司、中国
泛海、卢志强负担。
(二)“20 泛控 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民初 788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2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 泛控 01”债券本金人民币 573,200,000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1,177,000,0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
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
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部分案件受理费 3,153,705.5 元,由公司、
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20 泛海 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 74
民初 790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 泛海 01”债券本金人民币 816,400,000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883,000,0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
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
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96,012,62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
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
3
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部分案件受理费 4,320,272.99 元,由公司、
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四)“20 泛海 02”债券交易纠纷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2022)京 74
民初 789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 泛海 02”债券本金人民币 594,800,000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
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587,000,00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
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
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 69,526,38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
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
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 5,000 元、部分案件受理费 3,161,041.83 元,由公司、
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其他
4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
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