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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泛海: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暨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暨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1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债权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王资产”)

发来的《告知函》,狮王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或“法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1
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

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露日,公

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暨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送达的关于狮王资产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同

日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了《关于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

无异议的函》并收到了北京市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3)京

01 破申 391 号,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

京 01 破申 391 号之一,依照相关规定,经债权人推荐,北京市一中

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

责人:郝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

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

况;

    (二)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2
    (三)监督债务人履行《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

行)》规定的义务,并及时向北京市一中院报告;

    (四)明确重整工作整体方向,组织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

(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五)根据需要指导和辅助债务人引进重整投资人;

    (六)根据情况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或预

重整工作报告。

    同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公告》(2023)京 01 破

申 391 号,为便于临时管理人全面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和涉诉涉执情

况、高效拟定预重整方案,公司的债权人可于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

重整申请前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

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

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重

整债权申报公告》。

    同时,公司目前正在开展重整及预重整方案细化完善、对接洽谈

潜在投资人、与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初步协商等工作。公司将坚

持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力争将相关工作做在

前面,并将全力配合临时管理人和法院等相关各方,争分夺秒、有序

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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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

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狮王资产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

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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