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0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
为 2023 年 6 月 9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
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公司需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应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
比例不低于 1/3。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
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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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提名栾先舟、刘国升、罗成、臧
炜、潘瑞平、李书孝等 6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中国泛海作为
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提名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栾先舟、刘国升、罗成、臧炜、
潘瑞平、李书孝等 6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
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严法善、唐建新、孔爱国
3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严法善、唐建新、孔爱国 3 人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作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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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对议案一、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一、二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
一)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
层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 选举栾先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刘国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罗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臧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潘瑞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李书孝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 选举严法善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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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举唐建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孔爱国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1. 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 选举刘楚然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选举刘晓勇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一)、(二)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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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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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栾先舟先生,法律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执行副总裁等。现任中国泛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先舟持有公司 5,998,800 股股份;除持有
以上股份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栾先舟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国升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武汉中央商务
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等。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财务
总监,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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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国升持有公司 6,398,900 股股份;除持有
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国
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成先生,会计与金融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管理总监、公司管理总部副总裁、投资管理
总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成持有公司 2,499,700 股股份;除持有
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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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成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臧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太平
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潍坊中心支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泰山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备领导小组副组长、拟任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客户部(北京)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
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炜先生持有公司 2,579,500 股股份;除
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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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臧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瑞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北京山海
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西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
总裁,陕西事通恒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行政总监,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现任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瑞平持有公司 2,499,500 股股份;除持有
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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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书孝先生,管理学硕士,国际商务师。曾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企业规划发展部、五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现任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战略发展管理总部部门总
裁,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总
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书孝持有公司 2,499,500 股股份;除持有
以上股份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书孝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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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法善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法善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严法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建新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建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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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唐建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孔爱国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爱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孔爱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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