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0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9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6 份,收回 6 份。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
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
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赵英伟、冯壮勇、刘楚然、刘晓
勇等 4 人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
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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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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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
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泛海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泛控股有限公
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英伟先生持有公司 2,699,700 股股份;除
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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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英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壮勇先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
务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监、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
监、法律合规总监、助理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法律合规总监、风险控制总监等。现任中
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风控法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壮勇先生持有公司 2,499,600 股股份;除
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壮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楚然先生,文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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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裁兼投资与经营管理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泛
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楚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楚然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晓勇先生,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
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
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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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
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晓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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