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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泛海: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2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 6 份,收回 6 份。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赵英伟(简历详见附件 1)

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二、关于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冯壮勇(简历详见附件 2)

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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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附件:1. 赵英伟简历

      2. 冯壮勇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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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赵英伟简历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

会副主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第十

届监事会主席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

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

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泛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英伟先生持有公司 2,699,700 股股份;

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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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英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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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冯壮勇简历


    冯壮勇先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监、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副总裁兼

法务总监、法律合规总监、助理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法律合规总监、风险控制

总监、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裁、风控法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

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壮勇先生持有公司 2,499,600 股股份;

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冯壮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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