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85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1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泛海控股”)收到公司债权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狮王资产”)发来的《告知函》,狮王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
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
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
进行预重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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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
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露
日,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送达的关于狮王资产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通知书》、申请书等材料,同
日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了《关于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
无异议的函》并收到了北京市一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3)京
01 破申 391 号,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
京 01 破申 391 号之一,依照相关规定,经债权人推荐,北京市一中
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
责人:郝瀚)。同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公告》(2023)
京 01 破申 391 号,为便于临时管理人全面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和涉
诉涉执情况、高效拟定预重整方案,公司的债权人可于北京市一中院
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向临时管理人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
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
整案的债权申报相关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按照通知
内容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6
月 1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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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泛海控股预重整工作,保障泛海控股预重整成功,实
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开招募泛海控股的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达至临时管理人。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共有 13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
报名材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预重整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债权申
报与审查、财产调查、审计与评估、重整投资洽商等工作均积极稳步
开展,临时管理人正在组织和协调公司及各方持续完善公司预重整方
案,并着力开展债权人沟通等工作。公司将争分夺秒、积极协助临时
管理人加快推进预重整阶段各项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泛海”。
(二)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
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狮王资产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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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
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
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
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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