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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泛海: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拍卖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22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拍卖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控

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

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

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烟台山高因此合同纠纷

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

阳公司”)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

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

高院”)提出上诉,山东高院判决维持原判。烟台山高向济南中院申

请强制执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通

知书》〔(2022)鲁 01 执 515 号〕。前期济南中院在诉讼过程中对

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350,000
                                  1
万股股份进行了冻结,后济南中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沈阳公司部分

资产。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和

《拍卖通知》,济南中院拟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

http://sifa.jd.com/1851 ) 拍 卖 被 执 行 人 泛 海 控 股 持 有 的 民 生 证 券

347,066.67 万股股权。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司法拍

卖平台获悉,上述关于民生证券 347,066.67 万股股权的拍卖已成交,

由竞买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

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成交价为 9,105,426,723.00 元。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

     本次拍卖事项涉及变更民生证券主要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

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事项尚需通过

中国证监会核准。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转来的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主要内容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国联集团成为民生证券主要股东,对国

联集团依法受让民生证券 3,470,666,700 股股份无异议。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

主要内容为: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 347,066.67 万股股份所有权归买受

人国联集团所有,该股份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国联集团时起转

移。同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发来的《股权证》,公司原持有的民生

证券 3,470,666,700 股股份已变更登记至国联集团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 日、2021 年 7 月 27 日、2021

                                      2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7 日、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2 月 4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2023 年 3 月 16 日、2023

年 3 月 25 日、2023 年 4 月 12 日、2023 年 12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

主要内容如下:

    济南中院已就民生证券股权拍卖款项依照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进

行分配:

    (一)清偿公司对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的 88,666.67

万股股权的债务 1,309,535,507.12 元(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分配债权金额为 1,340,993,177.72 元,含未清偿本金 889,000,000.00

元、合同期内利息 13,947,666.67 元、合同期内违约金 312,168.67 元、

违约金(以 24%年利率计算)405,384,000.00 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

利息(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31,457,670.60 元,保全保险费损失

491,671.78 元、律师费损失 400,000.00 元,其中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31,457,670.60 元已因公司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提存);

    (二)清偿公司对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质押的 22,400 万

股股权的债务 222,036,944.33 元(含未清偿本金 152,020,000.00 元、

利息 4,128,613.33 元、违约金 65,591,160.00 元(以 24%年利率计算)、

保全保险费损失 97,171.00 元、律师费损失 200,000.00 元);

                                  3
    (三)清偿公司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的

236,000 万股股权的债务 2,906,607,527.65 元(含本金 2,400,000,000.00

元 、 利 息 482,278,399.82 元 、 罚 息 22,202,550.80 元 、 逾 期 罚 息

2,084,979.17 元及逾期罚息复利 41,597.87 元);

    (四)清偿公司在本案中对烟台山高的全部债务 1,926,451,862.64

元(烟台山高申请执行的债权总额为 2,008,469,835.09 元,含未清偿

本金 1,256,649,188.94 元、利息 665,235,173.70 元(按年利率 24%及

4 倍 LPR 分段计息)、公证费 2,317,500.00 元、保全保险费及律师费

910,000.00 元、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82,017,972.45 元、执行拍卖股权评估及公告费 1,340,000.00 元,其中

迟延履行利息 82,017,972.45 元已因公司提起的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

诉提存);

    (五)缴纳本案执行费 1,993,852 元(本案执行费为 2,075,870 元,

因上述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提存 82,018 元),(2021)鲁 01 民初

1415 号民事判决(公司与烟台山高案由济南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

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共计 9,539,612 元;

    (六)将因珠海隆门中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提起

的 执 行 分 配 方 案 异 议 之 诉 案 件 争 议 款 169,047,396.34 元 、

31,457,670.60 元、82,017,972.45 元及相应的执行费等款项提存后,剩

余变价款 2,442,103,646.51 元移交给因其他案件轮候查封的北京金融

法院,由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处理。

    至此,济南中院作出的(2021)鲁 01 民初 1415 号民事判决内容

                                  4
已全部执行完毕。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作出的两份一审《民事

判决书》,主要内容为:就公司提起的上述两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

诉,济南中院判决确认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31,457,670.60 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济南中院认为

应在执行分配方案中分配烟台山高申报的迟延履行金,判决驳回公司

诉讼请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民生证券股份拍卖款项的分配情况,公司已清偿了对上

述债权人的部分债务,一定程度减轻了公司债务压力,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化解当前面临的风险困境。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

易日低于 1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

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由于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负值,另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自 2023 年 5 月 5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泛海”。

                               5
    (三)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9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54 亿元(未经审计)。

由于法院已裁定终结公司预重整程序,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 2023

年末前无法得到有效改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较大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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