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长辞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陈德芳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 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德芳先 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3、陈德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袁 立 耿建新 谢兴国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