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十五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变更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候选人纪巍先生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纪巍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 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袁 立 耿建新 谢兴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