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 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袁 立 耿建新 谢兴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