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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侨城A: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1)2023-07-04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3-3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

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海人寿”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

函》,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54),持股 5%以上

股东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64,035,8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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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27)。

    7 月 2 日,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发来《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下称“告知

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告知函发出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前海

人寿、钜盛华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股份来源
                                               例(%)

                                                            其中
               合计持有股份      569,366,124      6.94      538,674,766
                                                            股为认购公司
前海人寿-                                                   2015 年非公开
海利年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569,366,124      6.94      发行取得,
                                                            30,691,358 股
                                                            为通过证券交
               有限售条件股           0            0
                                                            易所竞价取得

               合计持有股份      37,000,603       0.45
                                                            认购公司 2015
  钜盛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7,000,603       0.45      年非公开发行
                                                            取得
               有限售条件股           0            0

   合计                          606,366,727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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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

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

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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